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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现金贷"将纳互金专项整治范畴 近期下发文件

2017年12月01日 19:06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今日,银监会举行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会中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现金贷业务将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的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 

  冯燕指出,考虑到现金贷业务比较复杂,涉及到机构主体很多,下一步,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主要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冯燕还明确了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的七大原则。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冯燕表示,在年初网络媒体曝出关于现金贷相关负面报道时,银监会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要求,今年4月份,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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