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江西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达代理江西分公司)于2016年在代理全省非煤矿山责任险业务时,在财务上列支印刷费、安全技术咨询费、会务费等经营管理费用,用于支付相关单位发生的费用。时任江苏博达代理江西分公司负责人罗小林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江西保监局表示,江苏博达代理江西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决定对江苏博达代理江西分公司罚款6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罗小林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