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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资产违法非真实转让

2017年11月30日 17: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北京银监局今日公布的京银监罚决字〔2017〕25号显示,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资产非真实转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725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时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冯剑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资产非真实转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128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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