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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2宗案件行政处罚 中兴华所被罚没600万元

2017年08月25日 16:38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 马先震) 证监会25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在会上通报了证监会对2宗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其中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1宗中介结构违法违规案。

  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2015年6月26日(周五)14时51分至14时59分,周晨控制使用期本人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大笔、连续申报买入“新农开发”,在涨停价大笔封单锁定“新农开发”价格。2015年6月29日(周一)9时24分至10时36分,周晨将上一交易日买入的“新农开发”股票全部卖出,获利约220.5万元。周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周晨违法所得约220。5万元,并处以约220.5万元罚款。

  在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所)在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所得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7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2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兴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聂捷慧、张学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李尊农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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