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五年一度,但论规格之高和重视程度,今年实为近20多年来所罕见。
7月14-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进一步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由三个“重要”作为前缀组成的三句话,言简意赅、纲举目张,既在认识论上构建起金融定位、金融安全和金融制度的三点闭环,更将其提升到一个难得的高度。
从20世纪末我国开启四大银行的改革(剥离四大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并陆续引入外资股东、公开上市)算起,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试水金融市场化,至今已有20年。在这20年中、尤其是最近10年,我国金融业全面迈入到高速发展的通道,金融业资产规模在大幅增加、金融创新也日新月异。
中国金融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其不稳定性也在滋长,局部金融风险和金融乱象的爆发频率更在显著上升。此中缘由有二:其一,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2009年欧债危机的轮番冲击下,我国M2(广义货币量)的扩张速度过快、过猛,从而直接导致我国金融杠杆率(尤其是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急增,此后(2012年起)又恰逢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渐进下行、传统产业利润率整体下滑,则有让我国金融业进入“资金空转”的危机。
在上述两大因素的影响下,最近五年,我国金融业的乱象之频繁,可谓超过以往50年。2013年大面积的钱荒、2015年A股的急剧波动、2016年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暴涨、人民币汇率的急速下跌以及保险资金的高杠杆并购……这些具有标签性的金融乱象中,还一直穿插着网贷(P2P)、校园贷等总量虽然有限、但涉及面甚广的民间金融乱象。
金融乱象之因,首在金融杠杆率过高,而金融杠杆率过高,又首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过去10年,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严重企高的金融杠杆率,不仅给全社会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且一定程度上还“绑架”了我国的货币政策、加剧了房地产业的调控难度—一方面,国有企业杠杆率高的背后,是政府信用在直接背书;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债务率高,必然会导致其推高房价(地价)的冲动。
故而,金融降杠杆,必须首先牵住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牛鼻子。在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包括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金融杠杆率高等隐患,不可不察、不可不防、不可不治,因为稍有不慎,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亡羊补牢的成本,之于我国,要远甚于其他中小经济体量的国家。
如何提早觉察并惩治金融隐患?在混业经营的金融现状(以2016年的险资并购潮为例,其资金的加杠杆,明显涉及保险、银行、证券等多个金融领域)之下,必须认识既往金融分业监管的短板。此次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一顶层架构,不仅在金融监管层面实现了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平衡,还可以有效地消除既往“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稳中求进”是大国金融前进的唯一路径,对于社会思潮、实体经济均急速转型的中国来说,更是如此。守住“稳”,确保不出金融系统性风险,确保金融回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源,才能为我国金融系统改革的“进”夯实基础,也才能为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等倡议实施提供强大的支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