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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高管内幕交易被罚百万 兴业银行一行长全仓跟入割肉

2017年07月11日 21:39    来源: 和讯股票    

  内幕交易苏州高新期间股价走势

  内幕交易苏州高新期间股价走势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7月11日,证监会公布对刘敏、刘英、张永宁、朱雪冬4名责任人员内幕交易苏州高新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罚一没三”,合计罚没46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兴业银行(601166 )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的朱雪冬,在此次内幕交易中反亏损逾53万元,虽没有违法所得,但最终也被证监会罚款30万元。 

  苏州高新策划收购事项 刘敏亲自指导下属内幕交易 

  证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2015年4月8日,高新区管委会召开国资委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原则同意了《苏高新股份改革发展方案》。该方案提出“通过剥离部分不良资产,注入部分优质资产,调低房地产现有比例”,建议将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投)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狮山街道科技工业园、华润燃气资产等资源注入苏州高新。刘敏时任苏州高新区国资办主任兼财政局副局长,是该方案的牵头起草人员及本次会议的主汇报人,并负责后续事项的牵头落实。 

  2015年7月6日,刘敏任苏州高新董事、副总经理,参与审批苏州高新收购潜在目标之一的飞翔化工项目保密协议。 

  2015年8月25日,苏州高新公告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此后披露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2月23日,苏州高新复牌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苏州高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敏,2015年7月之前任苏州市高新区国资办主任,作为核心人员参与了苏州高新收购苏州创投100%股权的整个过程,系该内幕信息的法定知情人。 

  刘英系刘敏之妹,2015年5月20日开始,“刘英”证券账户开始交易“苏州高新”股票,12月28日苏州高新复牌后,刘英全部以涨停价11.95元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实际获利29.04万元。 

  张永宁为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工作人员,刘敏作为其上级领导,两人关系密切、联系频繁,经常交流炒股操作。张永宁曾数次主动向刘敏打听苏州高新事项具体进展。2015年5月12日,刘敏开始与张永宁“合作炒股”交易“苏州高新”,交易决策由刘敏决定,张永宁按照刘敏的指令完成交易,交易盈亏由二人按约定分担。刘敏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张永宁合谋通过“金某芳”“杨某”证券账户买入“苏州高新”94.02万股,买入金额1128.61万元,非法获利78.48万元。 

  朱雪冬偷鸡不成蚀把米 获利未兑现倒亏53万后割肉 

  除上述二人内幕交易盈利外,还有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的朱雪冬,证监会发现“朱雪冬”账户于2015年8月18日全仓买入“苏州高新”34.06万股。但苏州高新复牌后,其并没马上卖出,而是等到2016年6月15日,朱雪冬才把账户内“苏州高新”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实际亏损53.6万元。 

  证监会发现,朱雪冬2015年8月18日全仓买入“苏州高新”340,600股的所有10笔委托全部集中在13:54至14:12之间,且前8笔委托的价格逐渐提高,交易决策异常果断;此外,全仓买入“苏州高新”的资金为当日13:54、13:59集中亏损28万卖出“华夏银行(600015 )”“兴业银行”所得。 

  在听证中,上述四人并未直接认罪。刘敏申辩称,到苏州高新就职前没有上岗培训,在苏州市高新区国资办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融资工作,也没有学习过证券法律。张永宁称,其为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工作人员,出于刘敏作为上级领导的要求而答应买卖苏州高新股票,未意识到该行为违法。 

  朱雪冬申辩称,股票交易操作上“满仓追杀”是的一贯风格,并非偶然。而满仓买入“苏州高新”是因为苏州高新集团持有某银行股权,某银行即将上市这一重大利好消息。证监会反驳表示,在“朱雪冬”证券账户全仓买入“苏州高新”前后,朱雪冬曾经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敏、张永宁有过多次通话联系。 

  上述四人的申辩均被证监会予以驳回,并未采信。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没收刘敏、刘英违法所得29.04万元,并处以87.12万元罚款,其中刘敏承担78.41万元,刘英承担8.71万元。 

  二、没收刘敏、张永宁违法所得78.47万元,并处以235.42万元罚款,其中刘敏承担141.25万元,张永宁承担94.17万元。 

  三、对朱雪冬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公告的当事人简介: 

  当事人:刘敏,男,1963年9月出生,曾任苏州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兼国资办主任,2015年7月起担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江苏省苏州市。据苏州高新2016年6月9日的公告称,刘敏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刘英,女,1971年3月出生,刘敏之妹,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 

  张永宁,男,1977年6月出生,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工作人员,住址:江苏省苏州市。 

  朱雪冬,男,1970年3月出生,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住址:江苏省苏州市。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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