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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恩科技IPO被否 主营业务收入多方面受质疑

2017年06月26日 17:05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6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47次发审委会议,此次会议上仅审议了北京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公司的首发申请。让人遗憾的是,该公司的IPO申请最终未能通过审核。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20日,今年ipo共审结了267家企业,其中暂缓表决6家、待表决的10家、未通过发审会的32家、取消审核的7家,真正通过审核的公司只有212家,ipo审核通过率为79.4%,这个通过比例相较2016年数据(全年发审委共审核275家企业ipo申报、247家获通过,通过率高达89.82%),相差了10个百分点。

  品恩科技的IPO被否,这在今年新股审核更加趋严的环境下并非是个案,但就该公司在其审核过程中被发审委提出6个问询问题的结果看,这在证监会公布的今年以来拟ipo公司在发审委会议上被询问情况中,无出其右者。

  主营业务收入被多方面质疑

  在此次审核过程中,发审委针对品恩科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直指其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产品、解决方案、技术开发三项主要收入各年度差异大、分布无规律,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并对此,监管层还列示出了品恩科技的主要数据(见附表)。

  从附表中列示出的数据看,品恩科技在2014年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软件产品,占当年全部收入的比重超过了四分之三,然而到了2016年时,其软件产品贡献收入的比重出现了大幅下降,仅剩下0.58%,与此同时,在2014年占比还只有11.73%的解决方案,到了2016年时,其业务收入贡献占比竟然提高到了97.12%,取代软件产品成为了2016年品恩科技新的主营业务贡献类型。根据相关规定,拟ipo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必须无变更,而就品恩科技而言,其2014年的主营业务为软件销售,2016年为解决方案收入。很显然,公司的主营已经出现了明显变更。

  从招股书所披露的信息来看,2016年品恩科技存在非常明显的大客户依赖现象,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科研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合计销售额高达18931.3万元、占品恩科技全年收入的87.95%,仅从数据占比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科研单位应是品恩科技2016年收入增长的唯一驱动,其近9成的销售占比已经严重影响到品恩科技的经营结果,假如剔除该客户的销售额,则品恩科技2016年的销售额只有不足3000万元、尚不足2015年的四分之一。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科研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还并非是品恩科技的持续客户,其在2014年时并未被列示在品恩科技前十大客户名单中,而在2015年时,也仅以580万元、4.78%的销售占比位列品恩科技当年第7大客户的位次。

  针对这可关乎品恩科技经营生死的关键客户,发审委提出询问:“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科研单位下属某单位/公司签订合同未招投标的原因,发行人取得上述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就发审委的提问来看,足见品恩科技与该客户之间的购销交易是发审委认定为影响到该公司经营独立性和盈利可持续性的关键问题点。

  神秘股东背后

  审核过程中,发审委还针对品恩科技的股东情况提出了询问,这在近年来拟ipo公司中极为罕见的。发审委提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叶慧英的完整简历,并对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发表核查意见。”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上海锦艾是品恩科技持股9.4999%的股东,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仅仅投资了品恩科技这一家公司,而且是在品恩科技申报前一年突击增资成为新增股东的;叶慧英是上海锦艾持股5.27%的股东,出资额为242.42万元。招股书针对此人最近五年简历披露为:“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曾担任上海崂山西路小学音乐教研组长,后一直从事个人投资活动。”

  从一般常识来看,一个小学音乐老师恐怕并不大可能拿出200余万元参与风险投资,同时招股书还补充披露:“叶慧英的资金来源于家庭收入积累,其配偶也主要从事金融、证券类投资”,这就非常令人怀疑叶慧英不过是个股份代持者,其背后应另有真实的“金主”。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股份代持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部门监管的敏感地带。

  应收账款迷雾重重

  此外,发审委还针对品恩科技的应收账款核算提出了多个详细询问.通过数据对比可以发现,该公司针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典型者如“北京中泰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股书披露,品恩科技在2014年末对北京中泰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高达2536.5万元,账龄为0~2年;等到2015年末,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仍然有1626.25万元,账龄仍然为0~2年,并无2年以上账龄的欠款。

  考虑到品恩科技在2015年前十名客户中并未包含有“北京中泰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意味着品恩科技在2015年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应该不会超过当年排名第十位的客户对应的455.47万元。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品恩科技在2015年末对该客户的1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至多也不会超过455.47万元,反过来说,2015年末1~2年账龄应收账款余额不会少于1170.78万元。

  在2014年末,品恩科技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2536.5万元,账龄为0~2年,但考虑到品恩科技在2013年和2014年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87.18万元和1608.97万元,合计也不过才2596.15万元,这意味着2014年时,品恩科技针对该客户近两年内的销售业务几乎分文未取,且这些欠款直到上市前的2016年末,仍然还有1626.25万元尚未收回。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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