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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担保有点乱 金科遭深交所监管问询

2017年06月12日 17:05    来源: 界面新闻    

  完成董事会换届的金科并没有风平浪静,这家近期备受深交所关注的公司又因为对子公司担保违规而收到了监管函。

  6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称此前金科股份对三家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5月26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其对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亿佳向成都银行重庆分行分别借款1.80亿元和1.40亿元提供担保,金科股份称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通过的预计总额度的调剂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而深交所经事后审核发现,金科亿佳未在金科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所列担保对象中,且金科亿佳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规定的可调剂对象范围,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6月6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嘉辰对外借款20亿元提供担保,同时对控股子公司湖南靓兴对外借款3.50亿元提供担保。对两个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通过的预计担保对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深交所事后审核发现,金科股份对金科嘉辰和湖南靓兴提供的担保额度均超过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两公司各自的担保额度。

  其中,对金科嘉辰提供的担保金额超出担保额度2亿元,对湖南靓兴提供的担保金额超出担保额度5000万元。并且,金科嘉辰和湖南靓兴也都不属于可调剂对象范围,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随后,金科对此前的担保进行了更正,称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议案。其超出部分需要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从2014年黄红云家族大规模减持、到谋求进入新能源领域再到与融创的控制权之争,深交所就一直对这家公司保持着关注。就在5月深交所就黄红云、陶虹遐夫妇高达2500万元融资担保费公允性对金科下发了问询函,此次深交所将问询函变为了监管函,表明公司运行中可能存在问题。

  2014年,金科进行多元化转型,斥资进军新能源市场,彼时光伏发电、页岩气均是在国内受到热捧的清洁能源项目,在二级市场的概念股中也被热炒。金科称对该领域的投资在2015年不少于100亿到150亿元,并承诺在未来五年达到500亿。

  随后金科又抛出高送转方案,继续拉高股价,而黄红云在该年却解除与一些亲属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此时,金科股份股价已上升至16元左右,从2014年开始,黄红云家族就开始了大规模地减持股份,短短一周内,黄红云夫妇便套现超过28亿元。而黄红云的多次套现不仅仅是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也让自己卷入了“徐翔案”。

  而再度观察金科提出的新能源项目,2014年12月23日,金科新能源拟以7亿元收购招商昆仑及新疆益源众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华冉东方100%股权。这也是金科能源第一个投资项目。

  当时,招商昆仑承诺华冉东方2015年实现净利润低于1亿元、2016年与2017年实际净利润累计之和低于3.5亿元,则需要按股权转让《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补偿金科新能源。

  到了2015年11月30日,金科又披露了相关的补充协议,将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由6.3亿元调整为5.3亿元;同时,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原《业绩承诺及补充协议》,巧合的是,此次减少的股权转让款与承诺业绩都是1亿元。而该协议也立即遭到深交所的问询。

  根据金科2016年年报显示,新能源项目资产总额为25亿元、净资产为9亿元元,这与其此前规划的相去甚远,而今年5月12日,深交所就其年报中新能源投资业务规模相关表述是否存在夸大,是否构成误导性陈述下发了问询函。

  在融创持续入股金科之后,深交所先后就融创是否谋求金科控制权、金科高管大规模涨薪、子公司回款等问题下函问询。虽然金科仍旧掌控在黄红云手中,但这家风波不断的公司未来仍旧波谲云诡。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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