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简称 “基金合同” )
第二十一部分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 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0元时,
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7年5月10日,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498元, 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将以
2017年5 月11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7年5月1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华 安 创 业 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
基金代码: 160420) 、 华 安创业板50A 份额 (场内简称 “创业股A” , 基金 代码150303)、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基金代码150304 )。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创业板50份额、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后,本基金在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将分别对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 华安创业板50A份
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以及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和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均调
整为1.0000元。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 、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三类份额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具体折算如下:
1、华安创业板 50B 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 华 安 创 业板 50B 份额 的 资 产 净值 与 份 额 折算 后 华 安 创业 板 50B
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
1.0000
BB
B
NAV NUM
NUM
?
前 前
后
其中:
B
NAV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B
NUM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的基金 份额数
B
NUM
后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的基金 份额数
2、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A. 份额折算前后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始终保持1:1
配比;
B. 份额折算前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 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 50A 份
额的资产净值及其新增场内 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C. 份额折算前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 华安创业
板50A 份额 与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
=
AB
NUM NUM
后 后
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持有新增的场内 华安创业板50 份额 的份额数=
- 1.0000
1.0000
A A A
NAV NUM NUM ??
前 前 后
其中:
A
NAV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A
NUM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的基金 份额数
A
NUM
后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的基金 份额数
B
NUM
后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的基金 份额数
3、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 份额 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 份额
的资产净值相等。
=
1.0000
NAV NUM
NUM
?
前 前
后
其中:
NAV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前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 华安创业板50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
后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华
安创业板50A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 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0 元, 则各持有华安创业板50份额 、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10,000 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份额(参 考 )
净值
份额数
份额(参 考 )
净值
份额数
新增场
内份额
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 0.6170 元 10,000 份 1.0000 元 6,170
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 1.0280 元 10,000 份 1.0000 元 2,060
8,220
(注)
华安创业板 50B 份额 0.2060 元 10,000 份 1.0000 元 2,060
注: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5月1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赎回、 转托管 (包括场外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 下同) 、
配对转换业务;创业股A、创业股B将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
时, 并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10:30 复牌。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为了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创业股B已经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基
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于2017年5月11日将创业股B场内简称变更为
“*创业股B”, 并自2017年5月12日起恢复原证券简称, 即证券简称由 “*创业股
B” 恢复为 “创业股B”, 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
意参与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 年5月12日),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赎回 、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创业股
A、 创业股B暂停交易。 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
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15日),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赎回、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创业
股A、创业股B将于2017年5月15 日 开市复牌。
(四)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7
年5月15 日创业股A、 创业股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5月12日的创业股
A、 创业股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7 年5月15日当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股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 本基金创业股A、 创业股B将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
并于2017 年5月11日上午10:30 复牌。
本基金创业股A、创业股B 将于2017年5月12日全天停牌,并于2017年5月15
日开市复牌。
2、 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不
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
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
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因此原华
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华安创业板
50份额为跟踪 创业板50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 因此
原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 投资者如果在不定期 折算基准日当
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
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折溢价
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
险。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 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1份) ,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华安 创
业板50B 份额、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持有人, 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
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华安创 业板50B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 、 在 二级市 场 可 以做交 易 的 证券公 司 并 不全部 具 备 中国证 监 会 颁发的 基 金
销售资格, 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 因此,
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 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 在不
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 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
在折算前将 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 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 华安创业板 50 份
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
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