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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非法集资摇身一变

2017年04月26日 07:59    来源: 北京晨报    

  新发案件和金额“双降” 存量风险仍待化解

  由银监会、最高法、最高检等十余个部委联合发起的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昨日召开。会议信息显示,非法集资新发案件的数量及涉案金额在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但投资者还是要对非法集资提高警惕,不要上了非法集资的“套路”。

  油卡福卡 居然成了非法集资的菜

  本来是投资加油卡,没想到却上了非法集资的当。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被告人鲁彤以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了与中国石油北京分公司、裕福支付等机构合作的美景。融汇嘉禾宣称能以折扣价购得加油卡、福卡,以投资加油卡和福卡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3亿余元。

  鲁彤声称,投资加油卡、福卡,每月能获投资额6%至8%的高额回报。但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鲁彤仅将极少资金购买全价加油卡和福卡返还被害人,部分款项则用于支付利息。截至案发时止,尚有9000余万元集资款未返还给投资者。

  “该模式不仅毫无盈利可言,还要承担与投资人所签合同中的高额返利,必然产生巨大亏空,最终结果只能是导致投资人的资金无法偿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鲁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最终于2015年3月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双降难得 十省市发案量占比七成

  2016年,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及金额都出现了下降。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和0.11%。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

  但联席会议强调,当前非法集资的形势依然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风险隐患大量积聚;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挤压,化解初值压力较大。

  数据显示,2016年发案数量位居前十的省份合计新发非法集资案件3562起,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案件总数和总额的69%和75%。

  “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并快速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联席会议指出,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突出,下乡进村的趋势明显,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严重破坏正常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占到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以上。

  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增速有所回落。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深入,整体风险水平逐步下降。但是,经过前期野蛮增长的存量风险仍积累较大,非法自融、设立资金池、非法挪用资金等违规经营问题突出,P2P网贷领域的风险化解尚需时日。

  专项排查 有效减少存量控制增量

  联席会议表示,今年5月到7月,将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这次排查活动将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重点领域和主体,展开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有效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

  今年7月到9月,联席会议还将组织开展对各类载体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全面排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净化市场环境。

  联席会议特别强调,今年还将强化针对农村地区和中老年群体的宣传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还将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强化行政处置、推动关口前移、遏制增量风险、化解存量风险提供依据。北京晨报记者 姜樊

  认清非法集资九大套路

  虽然非法集资案件的骗术越来越高明,但实际上的“套路”也就那么几个。其中,最普遍的套路就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表示,如果出现以下九种情形,投资者就要谨慎投资了。

  套路1

  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以“静态”、“动态”的收益回报许诺的方式。

  套路2

  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的“投资项目”,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的流动场所以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套路3

  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等投资交易,作为吸引投资的噱头。

  套路4

  公司法人代表、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消息多。

  套路5

  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套路6

  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项目投资”。

  套路7

  要求向个人账户付账。

  套路8

  收取投资款的账户系外籍人员。

  套路9

  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声称投资者的资金由银行信托和监管,但实际上只是在银行开立普通账户。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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