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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贷后管理不善

2017年04月13日 14: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据银监会官网消息,今日,青海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贷后管理不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青海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监罚决字〔2017〕2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不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330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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