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据银监会官网消息,今日,青海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贷后管理不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青海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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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监罚决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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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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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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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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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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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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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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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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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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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不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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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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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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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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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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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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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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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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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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