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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旗下电厂价格违法遭罚

2017年04月12日 07:32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李春莲

  4月11日晚间,赣能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展开全国环保电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江西省物价局依法于2016年7月6日对公司下属丰城二期发电厂(以下简称“丰电二期”)2015年度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丰电二期存在价格违法问题。

  决定书还称,根据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2015年1月份至12月份,丰电二期#5、#6 发电机组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计49万元,剔除17%的税金后,应没收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计41万元。

  江西省物价局认为,丰电二期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它行为”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江西省物价局决定责令丰电二期立即整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将丰电二期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消费者退换的违法所得41万元予以没收。

  与此同时,赣能股份还发布了2017年一季度业绩预告称,预计今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6100万元-75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9.89%-59.24%。

  对此,赣能股份表示,公司2017年一季度发电量较去年同期 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但由于公司所属火力发电燃煤成本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减少。

  需要一提的是,由于煤价大幅上涨,赣能股份2016年的净利润3.78亿元,同比下降34.17%。

  公司表示,公司2016年全年发电量较2015年全年有所下降,且公司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于2016年初下调,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公司火电机组燃料价格于2016年下半年上涨较快,导致公司下半年营业成本大幅提高。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16年业绩比上年同期下降。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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