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批量转让个人贷款被银监会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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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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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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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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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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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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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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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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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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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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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转让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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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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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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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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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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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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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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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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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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