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民生银行南通分行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南通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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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银监罚决字〔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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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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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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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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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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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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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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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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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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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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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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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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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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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通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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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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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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