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通过结构性存款前置收益质押签发全额银票再贴现方式虚增存款、以第三方贷款优惠利率补贴方式处置问题(不良)资产、票据发托后仍开展同业票据交易,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罚款95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苏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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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监罚〔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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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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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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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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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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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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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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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结构性存款前置收益质押签发全额银票再贴现方式虚增存款、以第三方贷款优惠利率补贴方式处置问题(不良)资产、票据发托后仍开展同业票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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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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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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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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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九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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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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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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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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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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