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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购”成维权新热点 警示了谁?

2017年03月21日 08:05    来源: 长江商报    

  随着微信成为中国人日渐依赖的社交工具,从微信朋友圈衍生的微商、微购也变成继网购后又一购物“新宠”。然而打“熟人经济”牌的“微商”目前却成为中国维权新的热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目前,消费者通过微信购物及涉及微商的投诉明显上升,但由于微商的主体资格、经营地址等信息不详实、无具体联系方式等,此类投诉成为山东省工商部门维权执法的新难点。(3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据介绍,消费者对“微购”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不按时发货、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差、退换货难,甚至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而“微购”之所以会出现这些乱象,皆因此种购物方式与淘其他第三方购物平台不同,对商家的真实详实信息没有审慎性审核的渠道,导致微商的主体资格、经营地址等信息不详实,甚至没有具体的联系方式。

  因此,“微购”成为维权新“钉子户”,首先警示消费者“微购有风险,下单需谨慎”,也警示微信平台绝不能做“甩手掌柜”。微商的售卖行为以私信方式进行,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这并不等于微信作为平台的权利人,对微商没有监管义务。

  “微购”成为维权新“钉子户”也警示监管部门,修改完善滞后于互联网时代的规章制度。去年某省工商部门称“微信购物不受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引发争议。权威人士解释称,消法调整的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微购代购往往是打着“朋友、熟人帮忙”的名义进行,属于私人委托,许多还是业余兼职,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出现纠纷后被视为普通民事纠纷的可能性更大,难以适用消法的规定。在“微购”呈井喷之势的当下,有必要对“经营者”的定义扩大,明确“微商”这一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使之能受到消法的有效制约。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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