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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年内共调查64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

2017年02月25日 08:19    来源: 证券日报    

  24家*ST类公司被出具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均为“督促公司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公告”

  ■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2月24日从上交所获悉,本周,上交所共对9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99只次、证券账户606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70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4次,共对4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函21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16份,监管工作类函件5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29份。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6单。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上交所已经对64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涉及证券653只次、涉及账户2782个次。同期,上交所对上市公司采取了67次监管措施。从监管类型上看,出具监管工作函的最多,达到54份。至于处理事由,有24份是“督促公司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公告”,而这类公司都属于“*ST”类公司,如*ST宏盛、*ST昆机、*ST云维、*ST中发、*ST星马、*ST天利、*ST南化、*ST景谷、*ST沧大等。

  通过与往年的情况进行比较,《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每年的1月份,都会有多家“*ST”类公司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比如,2016年、2015年的处理事由是“要求公司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并充分揭示风险”。

  有11家公司处理的事由与公司停复牌有关,比如,中体产业等公司的处理事由是“要求公司加强重组停复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东阳光科等公司的处理事由是“要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大连控股等公司的处理事由是“要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及时聘请财务顾问”。

  另外,国电南自等5家公司的处理事由为“对年报审计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ST慧球被采取了4次监管措施,至于处理的事由,包括“对公司近期信息披露事项提出监管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有关事项提出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相关情况”“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子公司增资有关事项”。

  此外,有*ST昆机等7家公司被监管关注,美都能源等3家公司被通报批评,中毅达和昌九生化被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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