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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新规威力立竿见影 多家公司公告将受影响

2017年02月21日 07:17    来源: 证券日报    

  编者按: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被市场称为定增新规,新规提出了“发行数不得超过总股本20%”等约束性要求。新规颁布效力立竿见影,昨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对已公布的方案进行修改。本报聚焦发行新规,希望提供有益的价值参考。

  ■本报记者 桂小笋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的解答》(以下简称再融资新规),比照再融资新规的要求,此前推出定增方案的一些公司,将暂时“无缘”再融资。

  昨日晚间,再融资新规的效应逐步显现,多家公司宣布终止定增或声明定增将受到影响。

  有公司紧急叫停再融资

  按照再融资新规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对比这些规定可知,此前推出定增预案尚未完成的上市公司中,有一些企业的定增事项将受到影响。

  昨日晚间,正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对比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实施条件,公司决定暂停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华邦健康也称,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与一些企业主动叫停或暂停定增事项不同的是,更多的企业,则对外提示了再融资新规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沙隆达A称或受影响

  同样在昨日晚间,沙隆达A发布公告称,分析了再融资新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有影响。

  沙隆达A在今年1月初发布了定增方案,拟向中国农化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ADAMA的100%股权。ADAMA的100%股权将过户至沙隆达或沙隆达全资子公司名下。本次交易完成后,ADAMA将成为沙隆达的全资下属公司。本次交易前,ADAMA间接持股100%的下属子公司Celsius持有沙隆达62,950,659股B股,持股比例为10.60%。为避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交叉持股情形,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拟向Celsius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沙隆达B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同时,为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效应,上市公司拟向芜湖信运汉石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22元/股。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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