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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通过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23日 08:17    来源: 长江商报    

  董事长王宜林表示将继续引入各类资本

  12月21日从中石油官网获悉,12月20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宜林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王宜林强调,要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集团公司整体协调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做好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抓好和推动改革指导意见的部署落实。

  王宜林认为,通过重组改制、合资合作等途径,目前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所属企业在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经营机制方面还有待优化完善。

  尽管中石油没有给出混改指导意见全文,但王宜林在讲话中透露了“分类推进、引入各类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等一系列的主要改革举措。

  引入各类资本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重点,允许社会资本有效的参与到混改的大蛋糕中,也是混改实施的基本要素。2014年5月份,中石油就将旗下东部管道公司资产100%的股权转让,引进社会资本。2014年11月份,中石油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并敲定2家局级油田单位作为试点,各拿出35%的股份引入民营资本。由此也拉开了混改的序幕。

  油气资源是石油公司最重要的一块资产,当时的消息也引发了业内的强烈关注。此后,中石油又表示将在新疆进行勘探开发领域试点,拟拿出克拉玛依油田、塔里木油田和吐哈油田三大油田部分区块不超过49%的股权引入地方国有资本及民营资本。

  王宜林在此次的讲话中还指出,《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针对目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运行中资源配置、产业链整体功能及经营机制等矛盾和问题,立足于构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与公司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一体化组织运行相适应的市场化机制,完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健全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投资、预算、考核管理体系。

  (综合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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