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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应在点上突破

2016年12月21日 06: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年来,国务院密集出台了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系列政策,在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拓宽创业企业投融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

  工信部积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政策协调与落实,促进政策落地。一是与人民银行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联合人民银行在四川省绵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推动产业链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账款确认和融资。二是会同财政部、银监会推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协调税务总局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作好营改增后免税政策衔接工作。三是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完善动产担保融资、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制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保险作用、完善信用体系等方面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四是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完善融资政策、促进金融创新、增加资金供给、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强调融资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五是全面落实工信部与有关银行签署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总结推广政银合作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续贷产品,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度。

  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融资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服务内容,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应该看到,当前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工作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战略实施,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企业快速崛起,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金融政策更加注重“有扶有控、有保有压”,重点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另一方面,随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调整,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更加市场化的工作手段,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因此,明年在继续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还要抓住几项重点工作,实现点上突破。

  全力推进政策落实。继续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合作与配合,推进国务院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在更多地区建立代偿补偿机制。

  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专项行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规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同时,积极利用大数据为中小企业增信。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涉及企业的进销存、订单、财务、行为等线上数据,补充现有的金融及政府公共服务数据,多渠道增进中小企业信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作者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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