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 A 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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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融通 通福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之
通福 A 份额开放 赎 回业 务的 公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关于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 A 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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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 告 基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6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融通
通福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融通通
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A
(以下简称“通福 A”)
融通通福 分级债券 B
(场内简称:通福 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627 1501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 根据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 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 月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2016 年 12 月 9 日 为通福 A 的第
六个开放日, 也即最后一个开放日。 该开放日仅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不办理通福 A 份额
的申购业务。 未赎回通福 A 份额的投资者, 其持有的通福 A 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12 日)日终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 赎 回 业务 的 办 理 时间
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16
年 12 月 9 日 为通福 A 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 ,即在该日 15:00 前 接受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
回业务。
因 不 可抗 力或 其 他情 形致 使 基金 无法 按 时开 放赎 回 的, 开放 日 为不 可抗 力 或其 他情 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 日 常 赎回 业 务
3.1 赎回份额 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通福 A 份额赎回,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
持有份额限制。 关于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 A 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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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赎回费率
通福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 回相关的事项
(1 ) “未知 价” 原则, 即通福 A 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
(2 ) “份额 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 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4 )赎回金 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通福 A 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销售 机构
4.1 场外销售 机构
4.1.1 直销机 构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销 柜 台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www.rtfund.com )办理 通福 A 的本次赎回业务。
4.1.2 场外代 销机构
(1 )本基金 的场外代销机构合计 53 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中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宁波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国泰 君安 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中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申 万 宏 源 证
券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
东吴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信达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长 城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新时 代 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平安 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华 安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国都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恒泰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国盛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西部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国 金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 国 际
金融股 份有 限公司 、第 一创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中国 银河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光 大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信期 货有 限公司 、 中 泰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西南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天 相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上海 天天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蚂蚁 (杭州)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 公司、 北
京汇成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一 路财 富(北 京) 信息科 技有 限公司 、大 泰金石 基金 销售有 限 公 司 、
上海长 量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北 京展 恒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深圳富 济财 富管理 有 限 公
司、 深 圳市 新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司 、诺 亚正行 (上 海)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 浙 江关于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 A 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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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 海利 得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北京钱 景财 富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 上海
汇付金 融服 务有限 公司 、上海 陆金 所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 珠海盈 米财 富管理 有限 公司 、 奕 丰 金 融
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
及时公告。
5.基 金 份 额净 值 公 告/ 基 金 收 益 公告 的 披 露 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通福 A 的首次开放日或者通福 B 上市 交易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通福 A 和通福 B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在通福 A 的首次开放或者通福 B 上 市交易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通过网
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通福 A 和通福 B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
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基 金 管理 人应 当 公告 半年 度 和 年 度最 后 一个 市场 交 易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和 基 金份 额净 值。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通福 A 和通福 B
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基 金管理人
应当在 每个 交易日 的次 日,通 过网 站、基 金份 额销售 网点 以及其 他媒 介,披 露本 基金的 基 金 份 额
净值和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公 告半年 度和 年度最 后一 个市场 交易 日基金 资 产 净 值
和基金 份额 净值。 基金 管理人 应当 在前款 规定 的市场 交易 日的次 日, 将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 份 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
6.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通福 B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封闭运 作, 封闭期为 3 年, 如 届满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扣除通福 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通福 B 享有, 亏损
以通福 B 的 资产净值为限由通福 B 承担。
(2 )本次通 福 A 份额开放赎回结束后,通福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通 福 B 的
份额余额。 通福 A 开放赎回将使通福 A 的规模缩减, 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 进而出现 杠杆
率变动风险。
(3 )基金销 售机构对通福 A 赎回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通福 A 的赎回申请。通福 A 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 )通福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关于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 A 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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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设定一次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公告 。在通福 A
的最后 一个开放日 (即 2016 年 12 月 9 日) , 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 1 年 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定通福 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
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含)的 时间段。计算公式如下:
通福 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 人 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5% (含) 到 2% (含) 。 最后一个开放日 (不含) 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
期届满日(含) 的时间段,即 2016 年 12 月 10 日(含)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含) 的 期间适用
的 利差为 2% 。
(5 )本公告 仅对通福 A 本次开放日即 2016 年 12 月 9 日办理 其赎回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的 《融通
通福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融 通通福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及此
后的更新 。 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查阅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
(6 )有关通 福 A 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 合同 》
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