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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增利: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6年12月08日 06: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民生加银平稳 增 利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开 放 申 购、 赎 回 业 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12 月8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11 月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民生加银 平稳

  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12 月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12 月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称

  民生加 银平稳增利A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166902 16690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

  是 是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

  2 申 购 、 赎回 和转换业务 的 办 理 时间

  2.1 开放日

  根据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民生加

  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的规定,2017 年1 月11

  日起,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将正式转型。自2016 年12 月 12 日至2017 年1 月10 日本基金将预留二十个交

  易日供投资者赎回。 由于本基金尚未开通转换业务, 因此, 本基金 本次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 12 日至2017 年1 月10 日,A 类份额持有人亦

  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A 类份额 。 在此开放期间,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业务

  的规则和费率按照原《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执行。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已将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订, 并据此拟定了 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

  后的文件于2017 年1 月11 日生效, 自该日起 原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失效, 新 《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自 2017 年1 月11 日起,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和转换

  业务的规则和费率将按照修订后的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执行。 届

  时, 持有人可以通过访问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msjyfund.com.cn 查看修订和更

  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

  2.2 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3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公 告 暂 停 申 购 、 赎 回 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 申 购业 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场 外 申 购 时, 原 则 上 ,投 资 人 每 笔申 购 本 基 金的 最 低 金 额为100 元 。实 际 操

  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 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 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

  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基 金 份 额 在申 购 时 收 取基 金 申 购 费,C 类 基 金份 额 不 收 取申 购 费 。

  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须承担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元)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率 M<100 万 0.80%

  0

  100 万≤M<200 万 0.5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次1000 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 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当

  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

  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 制。

  4 赎 回业 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每 次 赎 回基 金 份 额 不得 低 于100份 ,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赎回 时 或 赎 回后 在 销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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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 机 构 网 点保 留 的 基 金份 额 余 额 不足100 份 的, 在 赎 回 时需 一 次 全 部赎 回 。 实 际

  操作中, 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赎回,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 赎

  回 办 理 和 款 项 支 付 的 办 法 将 参 照 基 金 合 同 有 关 巨 额 赎 回 或 连 续 巨 额 赎 回 的 条 款

  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外的A 类和C 类 基金份额 仅对在2016 年12 月 12 日至2017 年1

  月10 日期间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收取 0.60%的赎回费,对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

  申购并在2016 年12 月12 日至 2017 年1 月10 日期间赎回的份额没有赎回费。

  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 调整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

  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持 有 时 间( T )

  场外 A 类 赎回 费

  率

  场外 C 类 赎回 费

  率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 期间申

  购后又赎 回的 份额

  0.60% 0.60%

  认购或在 某一 开放期申 购并 在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期 间赎回的 份额

  0 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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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管理人可 以 根 据 《 基 金 合 同 》 的 相 关 约 定 调 整 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 计 划 , 针 对 以 特 定 交 易 方 式 ( 如 网 上 交 易 、 电 话 交 易 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自2017 年1 月11 日起, 本基金将正式实施转型, 转型后的费率水平将按

  照更新的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民生加

  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执行。 届时, 持有人可以

  通过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查阅。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5 定 期 定 额投 资 业 务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 基 金 销 售机 构

  6.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

  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 楼13A。 电话: 0755-23999809, 传真: 0755-23999810,

  联系人:汤敏。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 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参

  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 、赎回和转换 等业务。

  6.2 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电话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om 95533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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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pingan.com 95511-3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ib.com.cn 95561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400-8888-666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95565、400-8888-111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www.swhysc.com 021-962505

  10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95548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tock.pingan.com 95511 转8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95558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400-8888-788、10108998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sence.com.cn 4008-001-001

  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hina-invs.cn 4006-008-008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4008-888-999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400-8888-123

  2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lsc.com.cn 400-888-5288、

  0510-82588168

  2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www.avicsec.com 400-8866-567

  22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rxzq.com.cn 010-83991888

  23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longone.com.cn 400-888-8588、95531

  24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25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www.zlfund.cn 400-6788-887

  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owbuy.com 400-700-9665

  2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www.myfund.com 400-888-6661

  2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4008-773-772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7

  3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www.bundwealth.com 400-820-2819

  31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buyforyou.com.cn 400-819-6665

  3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www.lufunds.com 4008-2190-31

  33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www.qianjing.com 400-893-6885

  3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35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www.jimufund.com 400-068-1176

  36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www.noah-fund.com 400-821-5399

  3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http://8.jrj.com.cn 400-166-1188

  6.3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7 基 金份 额净 值 公 告 的披 露 安 排

  1.在本基金开放 期 期 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每 个 开 放 日 的 次 日 , 通 过 网 站 、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8 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过渡期

  办理申购、 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8

  情况,可于本基金管 理 人 网 站 或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查 阅 本 基 金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及 资 料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免长途通话

  费用)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8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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