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德良
商品期货市场在大幅波动中结束了一个月的行情。
从生意社大宗商品供需指数(BCI)走势看,11月份BCI指数为0.71,形成五连阳态势。这是BCI有史以来的最高值,大宗商品品种6.78%的平均涨跌幅也创出了历史新高。不夸张的说,11月份的大宗商品市场的表现用疯狂来描述并不为过。
商品期货市场的火爆行情吸引了众多“淘金者”进场,客户违规交易频出,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相继出台各项措施抑制市场投机行为。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11月份,三大期交所共开出50多张罚单,对72名客户采取了监管措施。
实际上,早在10月份,相关交易所就已经开始关注、提醒、启动风险防控预案,并针对个别涨幅大、振幅大、资金大、持仓大的品种提前做出了包括提高保证金、提高手续费、限制日内成交手数和限制持仓等在内的风险防控规定。进入11月份之后,这样的监管行动不断升级,三大期交所跟踪的品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螺纹钢、热卷、动力煤、菜籽油、甲醇,延伸到矿石、焦煤、焦炭等。
三大期交所监管加码
中期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期货市场交易规模较上月有所上升,以单边计算,当月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量为3.7769亿手,成交额为21.675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37%和35.54%,环比分别增长64.61%和89.48%。1月份至11月份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38.5008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78.163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79%和下降66.95%。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11月份,三大期交所共开出50多张罚单,对72名客户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分别对32名、31名、9名客户的违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梳理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客户违规行为主要是开仓超限额、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客户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焦煤、焦炭、铁矿石、螺纹钢、沥青、PTA、玻璃等品种,越是火爆的品种违规客户也越多。
仅仅在11月14日一天,大商所就对11名客户开出了“罚单”。大商所自11月11日收盘后(上周五夜盘交易时段起),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炭和焦煤品种上实施交易限额管理。规则实施第一天(截至11月14日收盘),大商所共对焦煤品种4名客户,焦炭品种7名客户进行了限制开仓交易,并对8家会员单位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客户张XX、王XX、邓XX、孙XX、纪XX、孙XX、陈XX于2016年11月14日在焦炭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杨XX、李XX、高XX、林XX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11月28日,又有7名客户在焦煤、焦炭品种因开仓量超过1000手被采取监管措施。
上期所7日、10日、11日各有4名客户在锌、镍、螺纹钢、铜等品种上,因为频繁报撤单、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等被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大宗商品价格泡沫显现
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底至今以来,国内大宗商品市场许多品种出现大涨。比如,焦炭涨266.91%、焦煤涨220.17%、动力煤涨134.22%、铁矿涨126.55%、热卷涨116.16%、橡胶涨102.19%、沪铅涨92.64%、PVC涨79.10%、棉花涨69.92%等等。
永安期货研究所所长任新普对本报记者表示,应该承认,作为初期化的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其价格走势的有效性一直存在争论。消息传播、价格操纵、错单错令等部分存在,在这样的市场、交易者结构和本源性逐利交易倾向下,出现价格的矫枉过正十分正常。前期多因素复合作用下出现的大涨,在遇到需求不支、监管限制下,一方面经不起获利盘的涌出,另一方面,也极易在某种利空性条件下形成恐慌性情绪放大、蔓延,进而形成踩踏式转折。但只要市场管理者能够掌控有度,市场风险的释放,不仅不会对市场形成破坏性伤害,反而可能会促进均衡价格的形成,有利于市场功能发挥,有利于为实体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价格指导和避险选择,也有利于投资者成熟度的升级。
生意社总编刘心田指出,经历过连续4个月的大涨后,11月份大宗商品市场非但没有降温,反而急剧升温。汇率变化以及通胀对于商品价格的影响是深远的,与其认为当前的大宗商品在涨,不如认为其在重新进行价值定位。大宗商品市场虽然是结构性牛市,但当前商品的价格泡沫已显而易见,无序的、过度的上涨对经济弊大于利,“疯牛收缰”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