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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转账有了“后悔药”

2016年11月29日 08:06    来源: 深圳商报     谢惠茜

  记者了解到,随之而来的还有对银行进行大额交易提醒,以及ATM转账的“后悔药”。

  按新规规定,自12月1日开始,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确认后方可转账。也就是说,对于经常需要大额汇款的人来说,需要更频繁地进行确认或赴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可能会有所不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柜面客流压力。

  同时,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最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ATM机(包括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进行转账的24小时内,还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业内人士指出,这项规定无疑提高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门槛,不少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很快就识破骗局,但资金一旦汇出就无法撤销,难以追回损失。新规实施后,24小时内还有“反悔”的空间,最大程度地阻断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赃款变现。

  另外,在本次央行出台的新规中,还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等。

  因为据公安机关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购账户、假冒开户后,一些账户不会马上启用,而正常情况下,个人开户后一般会立即启用,长期不用账户应作为异常情况引起高度关注。如果这一规定被严格执行,有利于防范诈骗分子盗用“僵尸”账户用作电信诈骗“据点”账户。(谢惠茜)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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