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 林晓丽)12月1日,银行卡的申办和使用将有一大波改变。央行此前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下个月起,ATM机转账24小时内将可撤销,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将只能开一个Ⅰ类户(借记卡)。
对于ATM机转账24小时内可撤回,央行相关人士表示,该项规定是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已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进行ATM系统改造。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不是账户的持有人。所以,央行采取了三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自下月起执行。
转账超限额和笔数
需到银行柜台办理
新规指出,一是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二是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根据以上规定,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转账时可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另外,对于开立却不用的“僵尸账户”,央行规定,如果账户在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银行应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暂停其所有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恢复其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Ⅰ类户无限制,对Ⅱ类户设置10000元的单日支付限额、Ⅲ类户设置1000元账户余额。Ⅱ类户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包括在直销银行和互联网银行如微众银行等开设的账户,Ⅱ类户可办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但与Ⅰ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Ⅱ类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与Ⅰ、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Ⅲ类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另外,需要注意的是,Ⅱ、Ⅲ类账户只有账号而没实体卡,只能绑定借记卡。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结算部门负责人表示,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可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且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