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盘后,中汇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董事长孙莉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文亮于11月5日收到了股转系统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因股票发行信披违规,遭股转公司处罚。
公告显示,中汇影视的董事长孙莉莉占股24.94%,是中汇影视实际控制人。2016年2月2日,孙莉莉与中汇影视股票发行对象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简称“松禾投资”)于签署《协议书》,约定:在完成股票发行并办理股份登记后,若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松禾投资有权要求孙莉莉或孙莉莉指定的机构回购不少于85%的目标股权。
上述协议签署后,孙莉莉未告知中汇影视,导致中汇影视在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和相关信批文件中未提及上述回购安排。2016年5月,中汇影视收到松禾投资关于执行上述回购协议的通知后,已知晓本次股票发行存在回购安排,但中汇影视仍未履行相关信批义务。
孙莉莉和中汇影视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股票发行信披违规,股转公司决定对孙莉莉作出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中汇影视和张文亮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