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6月份成立了“双创”债券专项小组,统筹推动“双创”债券试点发展
■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日,两单‘双创’公司债成功发行。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快推动‘双创债’试点。”10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是证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举措。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切实支持“双创”企业融资,对于丰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结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据邓舸介绍,为此,证监会于2016年6月份成立了跨部门、跨单位的“双创”债券专项小组,统筹推动“双创”债券试点发展。作为证监会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两单“双创”公司债成功发行,近期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快推动“双创债”试点,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场制度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