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债转股是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让企业、债权人、职工实现多赢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中钢集团成为本轮债务重组中首家推行债转股的中央企业。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钢集团实施债转股是理性面对新旧动能转化过程中,信用风险事件的一个尝试。债转股能够为企业获取时间窗口、引进增量资金,进而通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产业升级等方式发掘企业供给潜力,改善经营现状,同时避免出现债务违约、企业破产、工人下岗等多方面问题。
但刘哲也指出,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当企业出现债务风险时,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反复论证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各种可能方案的基础上,选择最为理性的方式。债转股是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让企业、债权人、职工实现多赢;二是发挥好政府作用。政府不能力挺僵尸企业,强制企业破产或限产,这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去产能,政府要做市场的建设者和社会政策的托底者,让企业的生产要素能够尽快向新供给形成和扩张的领域进行转移。
据记者了解,中钢集团2014年9月份开始出现债务违约。经核查,截至2014年12月底,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的债务总额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还有一些信托、金融租赁公司。
一位财经人士告诉记者,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得以顺利通过,无疑会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首个经典案例,中钢债务重组方案或许也能为其他国企的债务重组提供一份全新的改革样本。对整个行业而言,债转股是在用市场化的力量推动产业结构重组,这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属于重大利好,部分国有企业的业绩也有望直接受益于此。此外,还可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