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债转股和投贷联动试点是针对当前经济存在的不同问题开出的不同“药方”
■本报记者 傅苏颖
当前已经实施的投贷联动试点和市场热议的债转股,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潜在的关系,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债转股是针对当前银行已经贷款的企业,出现了信用风险的时候,通过银行把债权变成股权的方式,将债务进行重组,通过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营之后,将债务正常化。投贷联动试点,则更多的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的企业,由于风险较大,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不高,通过银行的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前者是针对存量,后者则更强调增量。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两者的实施都要突破商业银行法的相关限制。
“债转股和投贷联动试点是针对当前经济存在的不同问题开出的不同‘药方’,其中,债转股通过试点的方式和市场化的手段来施行。此外,科创型企业是我国未来经济转型的方向,但是企业的成长也需要债权的投资,而投贷联动可以大大提高银行的积极性,使得企业在资金上没有后顾之忧。总体来说,两者都有利于我国实现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温彬表示。
据悉,8月伊始,银监会下发《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支持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业内预期,这次最终实施应该会有银行投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参与。也有银行人士表示,债转股试点将跟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由此银行可以获得投资子公司的牌照。
据了解,成立投资子公司的银行,应申请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在4月份银监会、科技部等推动投贷联动试点的制度安排下,国开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获得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的资格。
据悉,投贷联动有望扩大至全国范围,在商业银行全面推开。此轮债转股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但是银行不得直接持有企业股权。
天风证券银行研究员廖志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论是债转股还是投贷联动,核心都是市场化。债转股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企业,因债务过高而经营陷入困境但本身产品、技术等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并且转股之后的企业重整尤为重要。只有足够市场化的债转股才能够最终成功,否则只是以空间换时间。可充分借助私募基金、投行等社会资本的参与,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借助专业力量让转股企业再生。过剩行业的一般企业不应成为债转股对象,除非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否则会阻碍去产能的进程。投贷联动是针对高科技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以“股权+债权”为创新企业融资,并通过股权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补偿较高的贷款风险,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