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李庆中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王鑫
和讯股票消息 山西证券(002500)9月27日早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2016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12号)。
因在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中,中德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中德证券已将全部罚没款共计600万汇交至中国证监会指定账户。
山西证券表示,公司及中德证券将以此为戒,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治理,严控业务风险。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