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交所获悉,为规范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于近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指引按照“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投资者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相关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二是强化风险警示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度,推动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履行投资者教育职责。四是明确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前,会预留一定的过渡期。同时,为方便市场各方更好地理解指引,深交所拟定并同步发布了指引相关问答。
据悉,本次指引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