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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控股停止国金证券减持计划 称尽快完成增持承诺

2016年09月07日 07:23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马 燕

  2015年7月份,国金证券股东清华控股参与股市维稳计划承诺择机增持4427万元公司股份,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不减持。

  但截至今年9月,国金证券未披露相关增持情况。并且今年8月22日国金证券公告称,清华控股拟减持不超1.1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3%。

  清华控股增持承诺没有披露是否兑现,反而开始了巨额减持,这引起了市场投资者的不满。也引发了上交所针对此事的问询。

  上交所今年初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增持金额或数量,未能按期实施的必须说明理由。其中要求增持“数量或金额”尽量明确,应当标明其上限和下限,且区间范围应审慎合理,具有可执行性。

  9月2日上交所发函要求国金证券核实清华控股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并予以说明。其中第二项,要求国金证券核实清华控股在预披露减持公告后是否实施了减持,并结合清华控股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减持计划是否违背了前期增持承诺,并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昨日晚间,国金证券发布了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对于上交所第一个问题,公告称,2015 年 7 月 10 日,清华控股承诺“计划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增持国金证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 4427 万元”。截至目前(2016 年 9 月 6 日),尚未履行增持。具体原因为市场未达到清华控股认可的增持条件。清华控股后续计划调整增持条件,并自本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上述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有分析指出,就增持承诺而言的话,很难进行强制性约束,很大程度上属于软约束和自我约束的范畴,并且承诺与要求不同,与企业信用有关,而非法规强制。

  对于第二项要求,公告称,清华控股在预披露减持公告后未进行减持。清华控股于2016年8月22日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是依据信息披露规则将清华控股未来六个月可能减持的最大规模数公平向所有投资者预先披露。

  同时,清华控股决定即日起立即停止所述股份减持计划、尽快完成增持承诺,并向市场披露。此外,清华控股认为,其2016年8月22日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没有违背前期的增持承诺。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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