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日前指出,要抓紧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准。完善我国公司治理,须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解决“形似神非”的问题,紧紧抓住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
8月31日至9月1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京举办“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刘士余是在出席该研讨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我国2002年借鉴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与有关国家实践制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提升我国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全球公司治理新的原则与标准相比,已明显滞后。”
刘士余表示,中国是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倡导国和支持国,应抓紧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他指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既要立足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又要对接国际新的原则与标准,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形似而神非”的问题。同时,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要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三个层面人员的持续动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