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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投资者愿意行使股东权利

2016年08月22日 06:58    来源: 证券日报    

  投服中心与上交所联合发布《投资者权益知识调查报告》

  近九成投资者

  愿意行使股东权利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联合发布《投资者权益知识调查报告》。据悉,整个问卷调查工作历时四周,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声音调研平台”参与调查,共收到5429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100%。参与调查投资者的开户券商为中信证券、中国中投等23家证券公司。

  根据投资者对自己所拥有的合法权利了解情况进行的总体评估,该项投资者的平均得分为3.244(满分为5分),投资者的平均水平仅为“基本了解”自身的权利。

  “这样的结果显示,投资者对所拥有的股东权利的认识水平自我评估较低,投资者并不认为自己对权利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报告指出。

  报告同时指出,投资者对自身基本权利(无持股比例限制的股东权利)的认识不清;对有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限要求的股东权利的认识水平不高,认识不清晰。投资者行权意愿很高,但对行权路径不够了解,行权能力较为缺乏,并期望加强权益教育。

  调查数据显示,87.75%的投资者都愿意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但与之相比,有35.38%的投资者不知道具体该如何行使权利,35.9%的投资者认为自己没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31.06%的投资者认为自己缺乏行权能力。对此,94.97%的投资者发出了希望加强投资者权益教育的呼声。

  “投资者行权意愿较强,但对行权路径不甚了解,行权能力也较弱,得到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这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体现了投资者对持股行权机构的迫切需求,也从需求端对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称。

  报告显示,接受各项教育的投资者比重依然待提高。接受过证券基础知识、风险提示或测评、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教育的投资者均超过了60%,接受过投资理念和投资技巧、投资者权益教育的投资者则不超过50%。尤其是投资者权益教育,仅为38%。还有2.97%的投资者未参加过任何类型的投资者教育。

  “这显示了在当前证券市场上,投资者教育较为普及,但更多地是集中在与投资行为本身相关的知识教育上。而对于投资者权利的教育则存在明显不足。”报告指出,与之相应,投资者有很高热情接受更多的权益教育。94.97%的投资者认为需要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其中,51.22%的投资者认为很有必要。

  投资者希望得到更多帮助来了解自身权益。在选择与谁交流能够更好地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时,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专家学者、律师和法院等四项的比例在45.85%-58.28%之间。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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