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民生银行的股权之争不可能是为了所谓的“不做资本的奴隶”,而只是为了“帮忙不添乱”,那么,无论将来谁能多帮上一点忙,对于民生银行的发展来说,都将只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万科的股权之争方兴未艾,民生银行又步其后尘。不过,对于民生银行来说,这是它的烦恼,但也许更多的是机遇。在这一点上,民生银行跟万科相比也许有着很大的不同。
民生银行和万科一样,在各自的领域,都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排头兵。万科现在已经跻身于全球500强,而民生银行不过曾在十年前有幸荣列中国知名500强,两者之间现在无论在体量上还是知名度上,似乎都存在不小的差距。但股权之争给企业所带来的烦恼,在万科而言或不亚于两败俱伤的生死之劫,而对于民生银行来说则未必如此。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相当复杂的,归根结底不妨可以说只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那就是公司治理结构及其相应的利益机制。
万科和民生银行一样,本来都是股权较为分散的企业。万科虽然一开始就有占股比重较大的国有资本第一大股东,不过,自从华润之后,大股东就只享分红不管事,放手让公司管理层总揽经营管理大权。如果不发生股权之争,这种内部人与大股东的内部矛盾,也许未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由于万科之争已经不单是宝万之争更是华万之争,问题就不是王石退不退这么简单了。当万科管理层不惜挟万科生死存亡之前途命运下定决心与代表资本力量的宝华各方一决高下的时候,则无论是市场各方还是监管层岂不都将投鼠而忌器?
民生银行则不然。作为中国民营资本经营的“试验田”,1996年由59家股东(其中48家为民营企业)发起成立的民生银行,20年来之所以能从成立之初存款仅40亿元,年净利润1.5亿元的民营小银行一跃成为总资产超4.3万亿元,年净利润超过400亿元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与其民营体制的密不可分,是毋庸置疑的。民生银行没有控股股东,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用近期民生银行这场股权之争发起者之一、泛海集团董事长、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卢志强的话来说,“随着民生银行的发展,围绕股权的一些争议必然会产生。民生银行保持股权相对分散这个特征,使得董事会的决策可能更透明,更符合股东的利益。”如果其所言不虚,那么,对于民生银行此次股权之争来说,则无论各方所争的利益目标是大是小,都将会是“帮忙不添乱”,而不可能发生万科那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样的根本性利益冲突。在笔者看来,这就是一个很大的不同,甚至也可以说是一种根本性的区别。
在民生银行的发展历程上,过去也并不是没有出过事。民生银行原行长毛晓峰在2015年1月31日突然辞职,外界传闻其被查。而直到2015年11月,民生银行才迎来新行长,工行原副行长郑万春空降出任。但民生银行的股东不干涉银行的具体经营活动,其经营权属于管理层,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的这一特点并没有任何的改变。正因为如此,民生银行才能始终沿着倚“民营”而生,因“民营”而强这一条清晰的脉络向前发展。在这一点上,民生银行和万科尽管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似乎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但由于一个从未提及过而另一个却千方百计地在谋求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而不能不发生一种水火不容的根本性区别。在笔者看来,这种区别的存在,不仅将使其目前股权之争的走向将南其辕而北其辙,而且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向来说,也许都有可能将发生某种根本不同的决定性影响。
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民生银行发展的奠基石。作为践行现代企业制度最为彻底的银行业代表,民生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也得让专业的经营团队来运营企业,股东通过董事会对经营层形成制约,而监事会对董事和经营层进行有效监督这种治理结构得以发挥高效作用。这和万科管理人以所谓合伙人名义所谋求的内部人控制,显然是目标和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万科的内部人所寻求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在“不做资本的奴隶”的名义下,玩资本于鼓掌之间,让一切资本都为我所用,为内部人的利益所用。民生银行则按其现行的制度设计无论如何不可能也不会重蹈万科之覆辙,这显然也是不可能有任何疑义的。
民生银行延期举行的董事会换届有可能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之中。由于安邦保险大举举牌民生银行,并成为第一大股东,目前,无论泛海集团的大手笔举牌,还是东方集团和华夏人寿的一致行动,充其量都不过是二三大股东的换位之争,不仅都改变不了民生银行目前的股权结构,更不用说改变其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了。在这个大前提下,民生银行董事会换届前的这场股权之争,所带来的与其说是烦恼,何尝不也有可能会是一种新的发展机遇。也就是说,既然民生银行各方的这场股权之争都不可能是为了所谓的“不做资本的奴隶”,而只是为了“帮忙不添乱”,那么,无论将来谁能多帮上一点忙,对于民生银行的发展来说,岂不都将只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而绝不可能带来万科那样的负能量吗?!黄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