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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平台“角色之惑”

2016年06月13日 08:2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 唐逸如

柏可林 摄

  在尚不完善的监管环境下,股权众筹平台究竟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又该承担哪些责任?如何规范股权众筹各方参与者的行为,成为了亟待解决的行业难题。

  “虽然有整个行业不够成熟、信息披露规则及参与方权责界定欠缺等外在原因,但我们平台自身的责任也不可推卸。”

  6月6日晚间,36氪创始人兼联席CEO刘成城发表公开信,回应了近期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宏力能源”项目涉嫌欺诈事件。在公开信中,刘成城坦承股权众筹平台方的责任不可推卸,并表示已经向宏力能源发律师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事件最早发酵于6月3日。当天,钛媒体发布《36氪深陷股权众筹项目“涉嫌欺诈”旋涡》的文章称,36氪向投资人推荐的新三板项目“宏力能源”在一个多月前披露了财报,但其各项数据与去年末启动定增时的数据差异巨大,引发了不少投资人的不满。

  这一事件再次将股权众筹这一新兴的投资模式推向风口浪尖。在尚不完善的监管环境下,股权众筹平台究竟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又该承担哪些责任?如何规范股权众筹各方参与者的行为,成为了亟待解决的行业难题。

  投资人存四大质疑

  媒体报道显示,宏力能源是36氪股权众筹平台第一次尝试拓展新三板定增项目。根据投资者提供的项目介绍截图,此次“宏力能源”新三板定增价格10元,共600万股。其中有3000万的额度将在36氪平台上“众筹”,认购门槛100万元。

  而在相关介绍材料中,36氪还表示平台内部员工已经认购1000万元。标的公司“利润高、现金流好”,并且“转板预期高”,本次定增后市盈率将超过37倍等。

  去年11月16日,宏力能源发布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称,公司拟向不超过12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600万股(含600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

  不过,在今年4月25日宏力能源披露2015年年报之后,其经营现状却令投资人“大跌眼镜”。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73.72万元,同比减少67.71%;营业成本364.22万元,同比降低66.02%;营业利润-3362.01万元;净利润-2676.06万元。

  投资人认为,宏力能源的现状表明其实际情况与项目宣传不同。而36氪在本次项目中已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提供者,而是深度投融资服务中介方,并质疑36氪是否要承担虚假宣传的责任。

  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投资人对36氪的四大质疑也逐渐浮出水面:一是该项目为何由最初公告的“定向增发”变为“老股转让”;二是项目的经营信息是否经过虚假包装;三是36氪承诺认购的1000万份额却无下文;四是36氪涉嫌存在“托”,怂恿投资人认购项目。

  投资人还表示,与36氪管理层进行沟通无果,寻找宏力能源的管理层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们准备展开更为激烈的维权行动。

  “平台责任不可推卸”

  事件爆发后,36氪也迅速作出回应。6月3日,36氪发布声明称,在第一时间已注意到宏力能源之前的业绩预测、所提供的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并与公司高层进行了严正交涉,将通过法律渠道,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尽量挽回投资人的可能损失。

  36氪还回应称,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网络融资方式,目前还处在发展初期;不管是在政策监管和市场运营等方面,整个行业也都存在不够规范、有待完善的地方。

  但外界却认为36氪这份回应过于“轻描淡写”,并且回避了自身作为平台方的责任。《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都采用“领投+跟投”的模式,也就是说由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后领投,个人投资人再后续跟投,与机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但由于“宏力能源”是新三板项目,因此在这一项目中36氪作为平台方并没有找领投人。这也被外界指责为流程不完善,并且质疑36氪未进行有效尽职调查。

  而针对投资人提出的其他质疑,36氪方面也作出了回应。针对“定向增发”变为“老股转让”的问题,36氪副总裁王以超表示,此前和投资人已经进行过沟通。而投资人表示,36氪当时给出的解释是宏力能源业务前景好,进创新层很有希望,所以临时决定暂时不低价定增稀释股份,而是等进了创新层再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了投资方式为:定向增发或者老股转让。而“或者”两字却埋下了日后纠纷的隐患。据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介绍,“定增是公司收了股金,增加了公司的股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而老股转让是老股东将自己拥有的股权卖给新股东,溢价部分是老股东的利润,和买股的新股东没有关系的。”

  而针对平台方承诺认购1000万配额的问题,王以超则表示当时在推介过程中,可能个别人员有些说法存在误导性,平台并未以官方名义公开承诺。

  6月6日,36氪创始人兼联席CEO刘成城再次就此事件发表公开信,坦诚平台的责任不可推卸。刘成城在公开信中表示:“虽然有整个行业不够成熟、信息披露规则及参与方权责界定欠缺等外在原因,但我们平台自身的责任也不可推卸。无论是在风控环节,还是在融资推介环节,以及和投资人的沟通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我们都还做得远远不够。”

  平台责任模糊

  事实上,这并不是股权众筹平台第一次遭受“拷问”,这一新型的投资模式普遍存在着参与方权利和责任不明晰的问题。

  对于平台而言,如何在“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之间转换身份是最大的困惑。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股权众筹平台往往将自己定位于信息中介,36氪在回应中也表示自身是撮合项目投融资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投资人还是会把平台当做可信赖的信用中介。今年以来,各大互联网公司布局股权众筹领域,纷纷打出了建设“生态圈”的口号,即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扶持创新创业项目更好地成长。去年6月,36氪正式推出股权众筹平台,当时也声称“利用36氪媒体、NEXT、氪空间及36氪融资等板块的各自优势打造闭环的创业生态圈”。

  另外,在实践过程中,目前大部分的股权众筹平台也较为强势,掌握着众筹资金的发放进度。此前,一位不愿具名的股权众筹平台员工就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当项目完成众筹后,平台不会第一时间将所有资金发放给项目方,而是根据项目方的进度逐笔发放,以控制风险。

  在此事件中,投资人也相信了36氪的品牌背书。投资人张浩说,“最直接的欺骗肯定来自宏力能源,但36氪在其中做的推荐、路演、宣传工作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只是简单的对接平台,他们自己人也在跟我们大量宣传项目有多好。我们作为投资人在相信平台公信力的情况下,觉得他们所说的数据和情况应该建立良好的尽职调查基础上。”

  针对这一现象,业内人士呼吁应尽快出台监管条例规范股权众筹行业。

  早在2014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出台过《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众筹融资的私募性质,并从平台资质、合格投资人条件、平台自律及管理方面做了规定。但这份征求意见稿却引发了许多从业者的质疑,认为其门槛过高。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无疾而终。

  根据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

  但小微企业融资往往存在巨大的企业风险,只有风险偏好高的天使投资人或者风投机构才有可能对小微企业有所青睐。投壶网CEO赵妍昱认为,股权众筹以小额、公开的形式让更多的普通大众参与到风险极高的小微企业投资中,可能导致的结果是部分风险偏好高但承受能力低的寻求暴富的个人参与到众筹中来。

  赵妍昱还表示,股权投资项目筛选专业性高、退出周期较长,大量的项目和投资人的维护需要有强大的运营团队的支持,而这意味着平台搭建和庞大运营所带来的高昂成本。小额项目所带来的营收根本无法覆盖如此高昂的成本,平台的如何生存将成为一个问题。

  而在另一方面,目前平台普遍采用的“领投+跟投”模式也存在着可能过度放大资金杠杆的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在某股权众筹平台投资人微信群中,就曾有人质疑同一个领投方对两个项目的投资比例不同,分别为5%和20%。而投资比例较小的项目则被投资人认为“风险较大”。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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