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今日,河北保监局公布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国寿财险石家庄中支2015年7月虚假零结车险赔案,造成利润虚增。
河北保监局认为,国寿财险石家庄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国寿财险石家庄中支在检查时已进行整改,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国寿财险石家庄中支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李利峰时任国寿财险石家庄中支理赔客服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李利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