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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推行医保付费改革

2016年05月28日 07: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福建三明推行医保付费改革

  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全部按病种付费

  经济日报讯 (记者 石伟、通讯员吴德权 陈华安)福建省三明市近日出台政策,决定在全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改革,严控个人自负比例。这是全国首个医保付费制度改革,旨在维护群众利益,鼓励全体医护人员参与管理和监督,堵住浪费,规范医疗行为。

  根据这项改革,三明市将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基金定额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实际发生数超过定额的,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低于定额的,结余部分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其中诊查护理和手术治疗各占50%。开展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定点医院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先按现行标准及程序按月预付,年终时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结算。

  据了解,除精神专科继续采用按床日付费以及省上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8种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外,其余住院病例均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变异率控制方面,三级医院各病种的变异率不得超过20%,二级医院各病种的变异率不得超过15%,变异病例的统筹基金单独支付。与此同时,该市还发布配套改革举措,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防止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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