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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兜底"承诺书惹麻烦

2016年05月16日 09:48    来源: 第一财经    

  刚刚公布业绩大幅下跌的“公关第一股”蓝色光标(300058.SH)又惹上麻烦。

  近日,蓝色光标发公告称,公司存在潜在诉讼,岂料公告公布后第二天就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自然人李芃和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提交的二份民事起诉状。

  据悉,诉讼主要是蓝色光标与旗下收购的公司博杰广告前管理层之间产生纠纷,蓝色光标收购博杰广告的时候曾与管理层李芃等人签订了对赌协议,然而,由于博杰广告去年业绩并未达标,触发了对赌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李芃等人需要承担业绩不达标带来的责任及损失,然而李芃却拿出一份与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文权签订的“兜底”承诺书,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双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对赌协议之外还有一份“兜底”承诺书?

  “对赌协议”起争议

  2013年2月,蓝色光标先行出资1.782亿元取得博杰广告11%股权,4月再以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从李芃、博萌投资、刘彩玲、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博杰投资”)手上以16.02亿元的价码拿下余下的89%股份。

  在那次收购中,各方约定了详尽的“对赌“协议。

  李芃等承诺,博杰广告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7亿元、2.38亿元、2.73亿元、2.87亿元。一旦达不到,将触发利润补偿机制,李芃将承担盈利不达标的补偿责任。如若博杰广告2013~2015年实际利润合计超过9.3366亿元,则交易价格调整为现作价(16.02亿元)的1.25倍,即20.025亿元,这相当于增加了约4亿元奖励。

  遗憾的是,博杰广告2015年实现净利润仅9060.47万元,仅为承诺利润数的1/3。由于博杰广告去年业绩未能达到收购协议中的承诺,触发了补偿机制,李芃需承担盈利不达标的补偿责任。然而,李芃却一纸诉状将蓝色光标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自己需要承担的博杰广告业绩补偿责任。

  李芃的底气显然来自赵文权的“兜底”承诺书,李芃方面认为,基于这份协议,李芃方面不应该承担业绩不达标带来的相关责任。

  “兜底”承诺书惹官司

  为何会有一份兜底协议出现呢?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2014年8月,蓝色光标发布公告,免除李芃担任的博杰广告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为何要免去李芃职务,蓝色光标发给第一财经记者的说明中称,由于李芃先生在任职期间的独断专横、公私不分、阻挠整合等妨碍上市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行为以及个人赌债高筑的经济情况,蓝色光标免除了其总经理职务。蓝色光标方面认为,公司作为博杰广告的唯一股东享有对博杰广告总经理的完全任免权,也享有对博杰广告的完全经营权,因此免去李芃职务完全合乎情理。

  蓝色光标免去李芃职务的过程并不顺利。蓝色光标方面表示,2014年10月免除李芃职务后,李芃不愿意交接,阻碍蓝色光标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赵文权迫不得已出具个人承诺函后,李芃才于12月实际交出经营权。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称其掌握的一份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函”显示,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文权在2014年11月16日向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等作出两点承诺。

  首先,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购买资产协议书》里5.2.1条约定的业绩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赵文权)本人承诺将差额补足并支付给李芃及其他转让方,确保李芃及其他转让方获得第5.2.1条项下的所有利益,包括李芃及其他转让方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书》得到的所有股份及4亿元奖励。其次,如果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因未达到《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的业绩承诺标准而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持有的蓝色光标股份被注销或者承担现金补偿义务,赵文权将对李芃及其他转让方的前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承诺的补偿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履行。

  谁该承担责任?

  对于赵文权的兜底行为,蓝色光标方面向第一财经记者发来的回复称,赵文权表示其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承诺函》是在上市公司对李芃免职但李芃仍拒不交接的情形下,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迫不得已按照李芃的要求出具的。《承诺函》属于股东间个人行为,该《承诺函》并不能免除李芃等原股东的业绩补偿承诺,也不会导致由上市公司承担相应损失。上市公司将继续执行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李芃等方面却不认可这一说法,今年年初,一份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致蓝色光标及各董事“律师函”指出,基于蓝色光标自李芃手中收回了博杰广告的经营权,实际变更了购买资产协议书中涉及业绩承诺的履行基础,相应业绩承诺条款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均失去了相应的前提及事实基础,蓝色光标应承担全部责任。该函还指称,在一定情况下,应将蓝色光标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赵文权视为业绩承诺责任人。

  李芃方面5月3日提交给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起诉书还指出,蓝色光标在披露博杰广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时,一直没有说明在业绩承诺期内蓝色光标免除李芃担任的博杰广告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职务、剥夺李芃对博杰广告的经营管理权的情况,没有说明这是造成博杰广告2015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而把博杰广告2015年没有完成承诺利润的责任转嫁给已经失去经营权的转让方。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该担责任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了。

  由于此事发生在蓝色光标业绩大幅下滑的关头,广大投资者对蓝色光标能否顺利走出危机较为担忧。

  根据蓝色光标近日公布的2015年年报,2015年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6770万元,同比降低90.49%;营业利润亏损4.58亿元。在随后公布的2016年第一季度财报中,营业收入为13.59亿元,同比增长22.5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83.00%。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表示,本次潜在风险的影响预计将最大限度降低到个人层面,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当期业绩。诉求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影响是3000余万股票是否能注销。其次,公司基本面方面,博杰业务风险不大且2016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其经营已经企稳,预计全年实现净利润1.5亿左右。


(责任编辑: 王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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