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内蒙古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首信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注销离职人员执业登记和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两项违法行为。对此,该局依法对其予以警告,并另计罚款3万元。
经内蒙古保监局核查,内蒙古首信保险销售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注销执业登记,内蒙古首信保险销售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及时注销已离职714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二是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内蒙古保监局表示,内蒙古首信保险销售的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决定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时任内蒙古首信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贾向东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