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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济爆发 备付金分级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2016年03月23日 15:27    来源: 中国电子银行网    

  经历了被称为“分享经济元年”的2015年,如今,分享经济呈现爆炸式发展态势。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济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指出,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占2015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67.67万亿元的2.9%,其中,金融类分享经济是推动我国分享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大量处于缺乏监管状态的互联网平台,极有可能对分享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损失,迫切需要完善备付金分级监管体系。中国电子银行网专栏作者吕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分享经济是推动产业转型、消化过剩产能,保证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以及“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建设共享平台,做大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动力强劲的新引擎。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使之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两处指出支持和发展分享经济,让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社会协同合作更有效率,从而降低大众创业门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业创新活动中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活力。

  目前中国经济正面临“三期叠加”、全球经济疲软等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经济发展正在经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对于当前社会关注的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势必会造成一部分企业倒闭、职工下岗等情况,中国政府承诺将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不出现大面积失业潮,在对原企业改造的同时,通过分享经济促进更多劳动者进入服务产业,将是一项有效的举措。

  波士顿咨询认为,互联网不仅以全新的形式创造了就业机会,推动就业结构变化,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更加多元化的就业方式。移动互联网带来了“平台型就业”,就业者通过虚拟平台与市场连接,实现个人的市场价值。对平台型企业而言,不仅要考虑互联网行业自身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还应关注其对生态圈的就业影响。

  最近滴滴公布的2015成绩单,全年完成订单14.3亿,相当于中国人每人都用滴滴叫了一次车;全年累计行驶里程达128亿公里,相当于环绕中国行驶29万圈;累计行驶时间达4.9亿小时。同时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滴滴平台拥有1400万司机,有数百万的专车、快车、代驾、试驾的司机通过专兼职方式在滴滴平台上获取不菲的收入,直接创造超过300万就业岗位。若是将和滴滴开展合作的4000多家租赁公司、汽车线下门店、汽车维修保养等服务带动的行业周边也考虑在内,滴滴平台撬动的就业机会远超300万个。

  分享经济正走向平台化、规模化,及时完善监管机制避免道德风险

  目前分享经济正呈现出平台化、规模化的特性,最近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风潮全景解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分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晚于海外。随着2010年中国智能手机和O2O普及,许多分享经济企业于2011年前后开始创建,历经几年发展,从2014年开始爆发,目前处于分享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国内分享经济风潮,已经席卷超过30个子领域,颠覆性创新原有的商业形态,形成分享经济的新玩法。同时我国分享经济发展呈现极不对称现象,以P2P网络借贷为例,根据网贷之家公布数据

  2015全年网贷平台总交易量近1万亿,占据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超过50%(*注:腾讯《报告》数据为91%,分享经济总量为1644亿美元,占GDP1.59%,因总量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数据有出入,此处数据使用后者),美国为4%。金融类分享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推动我国分享经济规模和国民经济占比的同时,也因对平台资金监管缺失。大量平台跑路,给投资者带来巨额的财产损失。

  逐渐走向规模化的服务类、出行类分享经济平台普遍采用的模式是将服务提供者的劳动所得先进入平台电子账户再提现的模式。备付金管理不仅关切到消费者的权益,更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目前大量互联网平台仍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迫切需要尽快完善备付金分级监管体系。

  创新分散接入、分布式存管、集中监管模式,破解监管难题

  对互联网平台有效监管的关键是将如何平台自有资金与用户资金安全隔离,由原来机构级备付金存管转变为用户级备付金存管,通过细粒度的监管,避免用户资金被挪用、侵占,以及平台跑路引发的用户巨额损失,同时根据平台行业特性以及用户资金安全保障措施成熟度,划定备付金比例,促进平台合法使用资金发展业务。

  但是,目前互联网平台资金监管存在几个关键问题,首先,互联网平台海量交易对用户级存管模式带来巨大的性能压力;其次,商业银行出于声誉风险因素,对平台存管保持谨慎态度;再次,各平台支持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没有统一的接口标准,给批量推进存管制度带来困难。同时对备付金存管应使用分级监管模式,根据资金风险、内控机制、风险防控等因素建立机构评级制度,并采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分散接入,商业银行分布存管以及央行集中监管模式,由央行统一核准平台准入,统一发放资金监管标识,统一宣传口径;由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展互联网平台及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备付金存管,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由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存管通道及资金通道业务,以提高个性化服务能力,采用T+1或准实时非现场交易数据监控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手段,保障监管落地。

  同时备付金利息,在逐步引入银行存管的基础上,引导银行与支付机构间利润分配市场调节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创新活力及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稳定器的作用。

  商业银行应加快新个人银行账户分级服务改造,适应互联网新经济环境

  根据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6年4月1日起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级服务模式,新增II、III类账户,面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通知》规定:“Ⅱ类户与绑定账户的资金划转限额由银行与存款人协商确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存款人风险等级,与存款人约定办理消费和缴费支付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元。”。

  据此规定可逐步引导商业银行将II类个人银行账户开放给合作平台,可基本满足多数分享经济平台的常规业务模式,结合商业银行自身支付、结算优势,构建更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协作业务模式,可进一步解决各类分享经济平台账户资金安全和交易可追溯,提升互联网交易反洗钱及反欺诈交易能力,商业银行也可借此打造面向互联网平台经济新服务模式和盈利增长点。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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