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5年银监会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开展了“双录”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年年底前,银监会要求主要的、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要全面推开理财产品“双录”。
所谓理财产品“双录”,即对高风险理财产品、其他代销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步监控。尚福林表示,除部分确实有实施困难的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小型机构外,其他开展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均应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尚福林称,“双录”可以加强银行投资产品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销售人员按照程序、规定介绍银行的理财产品,消费者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特性,知晓自己对于该产品享有的权利,应该承担哪些风险,如果发生纠纷,也有了处理的相应依据。”他说。
据记者了解,在此前的“双录”试点地区,当地银监局会要求银行制定录音录像标准,标准一般必须涵盖6个要素,即产品名称、编号、期限等关键要素,产品主要风险,产品匹配度,客户权益须知,客户对上述内容的确认语句,以及销售人员的销售合规承诺。
据广东银监局此前披露的信息,“双录”实施后新售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的信访投诉为零,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也促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降低声誉风险。有银行反映,该行部分城区网点在实施“双录”后,代理保险的退单率降低了5.8个百分点。有银行反映,多名客户表示进行“双录”大大降低了其对违规私售理财产品的担心和疑虑。“双录”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违规私售风险的重要“防火墙”。
而据上海银监局的数据,在“双录”试点之后,2015年上海银监局收到的银行理财、代销业务相关投诉量同比分别下降69.3%和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