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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要“踏石留印”

2016年03月09日 07:12    来源: 证券日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受到不少媒体追问。在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当天,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未对注册制作出回应的情况下,竟然出现关于注册制改革的乌龙新闻。令人忧虑的是,一些机构投资者将这样的乌龙新闻与股市走势挂起钩来。

  应该探究一番,是怎样的根源性原因导致A股市场每一轮改革,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舆论绑架和指数绑架,短周期性的陷入进退两难的怪圈。

  笔者观察到,市场因政策性信息下跌更多的是源于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对自身投资预期没有明确,以及对于资本市场制度定力有所怀疑。而这一切不确定性根源是,市场参与各方在渠道不足的情况下做出判断,盲目性较大,最主要的根源便是资本市场化法治化程度不够高。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局主席罗祖亮建议说,“上证指数4500点以下切勿推行注册制。证券市场的改革力度应当与投资者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一厢情愿,应理清资本市场长期形成的制度障碍,待资本市场制度成熟健全后,再拟全面放开注册制。”

  在经历了2015年市场异常波动之后,中央高层以及资本市场监管层再次提高了法治化的调门,因为法治化程度高的资本市场以及外围环境,可以明确预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其基本逻辑是改革要以法治化为基础,实现证券市场法治化以后,证券市场将形成良性循环,自然就能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证监会本源性的监管思路浮出水面,3月5日,新任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参加湖南团全体会议前称“目前首要任务就是监管”。他的监管思路很明确: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刘士余还强调,“我将尽自己所能,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两个简短的回应,法治化思维方式和思路跃然明晰。

  可以预见,当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再融资以及信息披露实现高度法治化以后,因大幅提高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利益相关方的违法违规成本,将最大程度上遏制欺诈发行等市场违法行为。届时,公开的、透明的、可操作性的司法程序将为投资者等各市场主体确立显规则,监管层也将跳出舆论绑架和指数绑架的怪圈,在法治化制度下,监管层将由制度自信形成监管定力。 本报两会报道组 左永刚 


(责任编辑: 王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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