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全国股转公司列13条红线标准,不达标企业将无缘新三板》。2月29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澄清表示“该报道与事实不符。全国股转系统未设挂牌准入‘13条红线’”。
据悉,“13条红线”包括环保问题未落实的情况、企业开展业务必备资质未办理且可能带来重大法律风险的情况以及行业不适合的情况等13条。
“全国股转系统一直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准入条件适用标准指引(试行)》以及有关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答解答开展挂牌准入审查工作,未发布其他所谓的挂牌准入‘红线’,挂牌准入标准未发生变化。”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主办券商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相关问答以及有关挂牌审查案例进行总结,结合自身的收益考量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挂牌推荐业务的遴选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这类标准基本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准入标准和有关规则,要求一般会高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准入的“底线标准”,但其列示的情形并没有超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条件及标准指引的框架范围,是挂牌准入条件及标准指引在具体案例中的体现。
“全国股转系统支持主办券商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其推荐、直投和做市业务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项目遴选标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上述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