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股份”),于2015年底发布新版招股说明书,拟计划在A股上市。然而,从其经营情况来看,近年来,该公司经营业绩大不如前,境外销售一落千丈,应收账款也出现了激增。更为重要的是《红周刊》记者发现,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诸多疑点与隐忧,若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恐对其上市不利。
原材料使用情况存疑
魔术是央视春晚每年的重头戏,2016年春晚节目中,给记者印象最深的就是王亦丰、撒贝宁搭档表演魔术《家的想念》,其中巧妙与智慧结合得恰到好处,其展现出不可思议的效果。然而,舞台魔术虽然好看,只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娱乐大家,而企业一旦玩起“魔术”,恐怕就不是大众娱乐那么简单了,毕竟这与资本市场相关,动辄就是数千万资金变化。天龙股份在本次招股书中就恰恰对投资者玩起了“魔术”。
正常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流动资金的高效利用,原材料的采购都会依据生产的需求而进行,不会积压太多原材料在库中。从天龙股份招股书数据来看,公司在2012年至2015年6月期间,其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2000.19万元、1832.72万元、2578.09万元和2597.60万元,相对企业存货总量来说,金额不算太多,表面上看这并没有问题,但奇怪之处却在于其原材料的采购与领用情况。
天龙股份主要从事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主要采购各类塑料粒子,加工成各类塑料零件,再销售给汽车厂商及零件供应商、电工电器与消费电子等领域生产企业,因此塑料粒子是其最主要的原材料,其采购的塑料粒子主要有四类,分别是PA、PP、PC、PBT。其在介绍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时,介绍了塑料粒子的采购情况(如表1所示),从其给出的四种塑料粒子的采购数据,我们不难计算出其塑料粒子的总采购量,报告期内分别为8666.28吨、10708.37吨、11108.74吨和5689.43吨,同时,由其采购总量和采购金额来看,在整个报告期内,其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每吨均在万元以上,个别种类粒子的价格甚至高达数万元。
天龙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采取支付加工费方式与外协加工厂进行结算,原材料系由公司自行采购。”也就是说,不论是公司自己生产还是外协加工,其原材料均来自公司自己的采购。虽然公司在介绍外协产量与总产量的比例情况时,给出了其报告期内塑料粒子的总领用量情况,但令人不解的是,其原材料塑料粒子的总领用量在整个报告期内竟然都高于其总采购量(如表2),除了2015年1~6月高出数量不足千吨外,其他年份的领用量均超过采购量千吨以上,从2012年至2015年6月,总领用量超出总采购量达4592.61吨,那么这高出的数千吨塑料粒子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按上文中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保守计算,其超出部分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如果说这些塑料粒子都是来自库存,那么其报告期内存货中塑料粒子金额应该逐年减少,而且塑料粒子的存货金额应该很高才对,但事实上,在前文叙述中可以看到公司存货中原材料的账目价值并不高,也没有逐年递减。那么,这多出的数千吨塑料粒子难道是天龙股份通过魔术之手变出来的吗?
社保缴纳数据前后矛盾
我们知道,正常情况下,企业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是由企业一并代为缴纳的,不应该存在员工不能缴纳某一种保险的情况,因此理论上同一年度,公司“五险”的未缴纳人数应该大致相同才对,然而天龙股份未缴纳“五险”的人数却在整个报告期内均不相同,其中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最多,占到了员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还多,而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则最少,其他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年度的缴纳人数也大相径庭。
该公司给出的不为员工缴纳“五险”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二是“退休人员”,三是“其他地方参保”,四是“其他(因离职提前停缴、因在以前单位缴费中断导致发行人无法为其缴纳、因员工自愿要求不缴纳等)”。然而,不论是“尚处于试用期”员工,还是“退休人员”,既然他们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那么“五险”未缴纳的人数应该相同才对,然从天龙股份给出的“五险”未缴纳人数却并不相同。
以2015年6月为例来看,处于试用期员工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为96人,然而未缴纳“生育保险”的人数则只剩下58人,难道说其余的38名处于试用期员工,只缴纳了“生育保险”,却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显然这不符合逻辑,同样,退休人员未缴纳“生育保险”的有14人,而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却有21人,这样的人数差距又如何解释呢?
此外,从招股书数据来看,天龙股份的两家控股子公司东莞天龙和三河天龙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在报告期内始终为0,也就是说其自始至终就没有为这两家公司的员工购买过生育保险。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也就是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强制性义务,这项义务不因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而免除。而天龙股份一方面以各种借口不为部分员工购买保险,另一方面又无故不为部分控股公司的员工购买生育险,显然其行为有违《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务用工存在巨大变局
从招股说明书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天龙股份劳务派遣人员分别为522人、459人、568人和375人,而其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1217人、1059人、1091人和1327人,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其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高达30.02%、30.24%、34.24%和22.03%。依照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显然该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已超过了10%的红线,这意味着最迟在今年的3月1日之前要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降至10%以下。
而减少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增加正式员工数量,就意味着企业需要支出更多的工资,增加更多的成本,这对于一家业绩下滑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天龙股份以及其子公司上海天海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单位,同时也是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较多的单位,其用工比例的调整必然会对其员工结构产生影响,那么调整后其是否还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也未可知了,而其一旦失去高新技术企业的金字招牌,享受不到相关的税收优惠,也将给其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这也是天龙股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最后日期的临近,天龙股份是否真的准备好了呢?我们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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