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
下一步将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指导意见,推动金融业全方位服务“中国制造2025”
■本报记者 闫立良
“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
《证券日报》记者从昨日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获悉,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指导意见,推动金融业全方位服务“中国制造2025”。
《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突破工业转型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瓶颈,推动金融业增强服务能力,支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
“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着力加强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意见》提出,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加快工业信贷产品创新,改进工业信贷管理制度。
加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工业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工业企业扩大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对运作规范的工业企业,在完善偿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支持其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调整债务结构。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拓展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市场。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高收益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
提升各类投资基金支持能力。加快组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运作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地方加大投入,支持种子期、初创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优化专项建设基金投向,支持有助于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程等,继续支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转型升级项目。探索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
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银行通过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
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探索推进产融对接融合。
促进工业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环境。进一步取消或简化上市公司兼并重组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优化审核流程,落实好分行业审核机制,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和透明度。研究完善并购重组股份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市场在兼并重组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自主协商、妥善解决工业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金融债务重组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扩宽工业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完善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工业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对于暂时困难、未来现金流有合理市场预期的工业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其债务负担和杠杆率。
《意见》还提出支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政策,以及加强风险防范和协调配合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