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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监管将实行“风险导向”

2016年01月30日 07:54    来源: 深圳商报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29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将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这意味着我国保险监管将全面实行“风险导向”新制度,实现质变。

  偿付能力是中国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的基础指标。区别于第一代偿付能力体系中基于保费规模的衡量标准,第二代偿付能力体系以风险为导向,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全面风险评估持有资本。

  偿二代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通过官方网站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在承保、投标、增资、股权变更、债券发行等日常活动中,向保险消费者、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说明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等信息。

  “偿二代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通过管好后端,推动前端进一步放开,为人身保险费率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任春生说。

  据介绍,偿二代实施不仅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大趋势,更重要的是,这是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经验。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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