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方稀土集团完成组建

2016年01月04日 15:50    来源: 新华社     任会斌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4日专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由该企业牵头组建的大稀土集团——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已经完成组建任务,并于2015年12月底通过国家和自治区两级稀土办公室验收。

  包头钢铁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加工企业。2014年7月,以包头钢铁集团牵头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意。按照方案,包钢铁集团通过控股、参股、股权置换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采取措施严格管控稀土资源,完成了对内蒙古境内8家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和甘肃稀土集团的整合重组,并以其旗下的原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还按要求完成了淘汰稀土落后产能、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等任务。

  “新材料之母”稀土,广泛应用于高科技领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资源国和生产国、供应国,长期供应着国际市场90%以上的稀土产品。由于我国稀土产业小、散、乱等问题突出,长期以来缺乏对国际稀土市场的定价权,大量稀土资源廉价流失。

  为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主要借助市场化手段,积极推动稀土企业兼并重组,组建大稀土集团。目前,以包钢集团、中铝集团等企业牵头组建的6大稀土大集团为主导的稀土产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