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黄思铭 罗文君) 近年来,珍品收藏作为一种具有巨大收益的投资方式受到众多藏家的青睐,与此同时,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为藏家提供鉴定、展览、拍卖等“一站式服务”的服务公 司。然而,这些看似便利的服务公司真正给藏家带来方便了吗?近日,天河区法院就审理了一宗“天价宝石”委托拍卖纠纷。
“天价宝石”连续两次流拍
据 介绍,邱先生于2013年10月在网上发现广州某服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公司在网站上声称具有对古董、艺术品的专业鉴定能力,并可组织境外拍卖、展销。邱 先生于是通过网站与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告知对方自己手上有一颗疑似宝石的矿体,欲委托该公司进行鉴定。之后,该公司对邱先生的“宝石”鉴定为“鸽血红宝 石”,估价7000万元。
之后,该服务公司进一步向邱先生介绍了公司进行拍卖的流程、公司具有的资源和业绩,邱先生相信了对方具有拍卖 和其它方式交易的能力,双方签订了《服务合同书》并一次性收取了邱先生25万元的前期费用,由该公司接受邱先生的委托,将该颗“鸽血红宝石”在2013年 香港秋季拍卖会上进行拍卖。
然而,邱先生的“宝石”在该次秋季拍卖会上并未被拍出。该公司动员邱先生继续参加2014年香港拍卖会,并建议将拍卖价格定为5000万元,这样的话“宝石”很大机会能被卖出。经不住对方的劝说,邱先生再次交付了8万元前期服务费。结果,“宝石”再次流拍。
再鉴定“宝石”变石榴石
经历两次流拍后,邱先生对“宝石”的价值心存疑虑,便将其拿到另一家机构进行鉴定。结果,先前被评估为价值连城的“鸽血红宝石”,在这家新的机构只被评估为“价值一般”的石榴石。
邱 先生觉得上当受骗,遂到天河法院起诉,要求服务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33万元并赔偿损失1万元。而该服务公司则认为,邱先生委托鉴定专家对藏品进行鉴定是其 自愿认可的,公司也曾明确所作出的估价仅供其参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服务合同书》,没有显示不公平的条款,另外,合同中也专门作了风险提 示,因此公司没有理由退还服务费和赔偿损失。后经法院调解,公司同意退回邱先生10万元的服务费,邱先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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