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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增固A股“安全阀”

2015年12月07日 09:11    来源: 深圳商报     马婧妤

  A股指数熔断机制将自2016年首个交易日起正式实施。市场专家及机构从业人士认为,指数熔断机制作为股票市场的“安全阀”,具有价格稳定、情绪冷却、降低违约风险等三重效应,虽无法根本解决股市暴涨暴跌的问题,但可以应对突发情况,有效改善交易氛围。

  熔断机制具备三重效应

  平安证券统计显示,2014年初至今年10月末,沪深300指数有25个交易日触发5%或7%的熔断阀值,其中后者高达11个交易日。

  以遭遇史上罕见剧烈波动的今年7月为例,按照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则,几乎平均每两天触发一次熔断,每四天需要暂停一天交易。反过来说,如果当时已有熔断机制,其提供的“冷静期”可能帮助A股市场防止价格“恶性变化”,从而降低波动的频率和幅度。

  渤海证券对冲交易总部总经理房振明认为,熔断机制作为股票市场的“安全阀”,具有价格稳定、情绪冷却,降低违约风险等三重效应。

  “我国市场散户投资者占比大,羊群效应显著,更易受非理性情绪影响。个股涨跌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个股暴涨暴跌问题,但市场整体出现严重非理性行为时,暴涨暴跌却难以避免。尤其是在市场集体大幅去杠杆过程中将引发流动性匮乏,年中股市大幅震荡即是如此。”

  他表示,引入股指熔断,可在市场出现急剧暴跌之前抑制过度看空投机行为,缓解投资者极度恐慌情绪的蔓延。若出现非理性暴涨,其冷却效应也可为投资者提供深入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

  从境外市场实施熔断机制的效果来看,这一制度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股市的暴涨暴跌问题,但可以应对突发情况、缓和市场情绪,有效改善交易氛围。

  熔断与涨跌停板将长期并存

  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之前,A股市场已经对个股采用了涨跌幅限制的“隐形熔断机制”。为何还要推出指数熔断机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设计理念上来看,涨跌停板制度的确与熔断机制有相似之处。但前者只针对个股,在股指出现剧烈波动时,难以对全市场情绪起到控制作用。在个股设涨跌停限制的同时引入指数熔断机制,能够增固A股“安全阀”,在我国当前市况下看,二者并不矛盾,而是可以起到相互补足的作用。

  事实上,今年以来A股频繁出现的“千股跌停”现象,已经充分暴露出个股涨跌停板制度的缺陷。此外,涨跌停板制度仅针对股票现货市场,面对恐慌情绪在期现两大市场之间的跨市场蔓延则束手无策。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表示,正因为当前包括涨跌停板在内的交易制度在防控风险方面存在不足,有必要在资本市场中再引入熔断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抑制恐慌的传染,维护市场的稳定。

  熔断机制诞生后,涨跌停板制度何去何从?三家交易所表示,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涨跌停板与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衔接,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取消或放宽涨跌幅限制。这意味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熟悉的涨跌停板和陌生的熔断机制将并存,共同承担稳定短期市场价格的功能。

  联合熔断有利期市价格稳定

  此次三家交易所计划实施的指数熔断引入了期现联动的“三市联合熔断”,并采取双向熔断、分档熔断等机制。专家认为,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平抑股票现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也有利于股指期货市场的价格稳定。

  武汉科技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介绍,在引入熔断之前,股指期货市场价格稳定措施主要有三类:

  一是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二是取消股指期货两个季月合约市价指令的使用,并推出多种市价指令类型,防范市价指令可能对市场价格的冲击;三是盘中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的交易行为,降低市场冲击。

  “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引入熔断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股指期货市场的价格稳定机制体系,更好地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他评价。

  瑞银期货董事长房东明表示,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推出熔断制度,为期指交易设置了缓冲和警示,又不妨碍股指进一步通过市场寻找合理价值。同时,股指熔断可给予投资者追加保证金的机会,避免由于强平造成再一波的追涨杀跌,也可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清算和信用风险。

  他还提到,对于程序化交易而言,实施指数熔断也可让程序化交易员有时间调整机器,避免发出大批不必要的对冲指令,降低股价异动引起不必要的交易纠纷。

  有助降低股指长期波动率

  对于实施指数熔断机制可能给A股价格及流动性带来的影响,中投证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厦崇卫分析认为,熔断机制对短期交易量、长期流动性的影响均不明显,实施指数熔断后,A股股指波动性将减小,股市长期波动率也将下降。

  美、韩两国是实行分级股票指数熔断机制的两个国家,制度设计与我国相近。从该制度实施的历史来看,熔断机制实际使用的次数并不高。其中,美国只在1997年10月27日实行了一次熔断;韩国分别在2000年4月17日、2000年9月18日和2001年9月12日实行了3次熔断。

  中投证券研究分析认为,整体而言,熔断机制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负面影响不明显。上述四次触发熔断的案例中,熔断当日及次日的平均成交量都大于前五日成交量均值。从股指波动性来看,韩国市场触发熔断的第二天,股指日内振幅呈下降趋势;美国市场熔断的第二天,日内振幅有所上升,但是升幅不大,第三、四个交易日的日内振幅则大幅下降。

  夏崇卫据此提出,国际经验表明,即使在熔断当日因为暂停交易和投资者观望的缘故,成交量可能会略有下滑,股票市场的成交量在随后一两日中迅速恢复。同时,熔断机制对于减少股指的短期波动性存在正面作用。

  对于部分投资者对于熔断机制可能降低股市流动性担忧,他表示,境外市场数据分析表明,熔断后的一段时间内,日均成交量非但没有减小反而还有所上升。交投更多可能是市场自身因素造成,而无关熔断机制。“总之,在数个月的时间维度内看,熔断机制对股票市场的成交量影响十分有限。”他说。

  此外,机构普遍认为,实施熔断机制能够降低股市的长期波动率。

  美、韩市场的波动率均在熔断介入的当月达到峰值,之后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具体而言,在实行熔断的1个月后,指数的波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逐步下降,大约6个月后就恢复到实行熔断机制之前的水平。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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